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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租赁期满泉州高速公司与承包方陷纠纷图

发布时间:2021-01-20 06:17:42 阅读: 来源:防腐剂厂家

闽南网1月16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苏丽梅 文/图)因为看中“优先续约权”这条许诺,同时看好一条新开通高速公路未来十年的商机,5年前,泉港吕先生等人承包了泉三高速达埔服务区店铺,投入380多万元进行装修,经营餐饮和超市。去年年底租赁期满,当吕先生信心满满按约定好的“优先续约权”申请续约时,却被告知“优先续约权”无法兑现。

双方签订的《经营合同》中明确表示“优先续约权”的前提条件

更意外的是,合同甲方泉州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泉州高速公司”)还将吕先生列入福建高速经营开发合同以及信用考核系统黑名单,要求租期满后限期清场。双方交涉无果,泉州高速公司强制断水断电。吕先生指责泉州高速公司言而无信、出尔反尔,导致承租人蒙受巨大损失,拒绝清场。而泉州高速公司则认为吕先生拖欠租金、管理不善,违背合约精神。

约定“优先续约权”

投巨资经营餐饮

2009年3月,泉(州)三(明)高速公路通车。看到高速公路商机的吕先生,相中了泉三高速达埔服务区的店铺。当时,泉三高速刚开通不久,车流量不大。吕先生的盘算是,先拿下店铺,至少租个十年,前几年打基础,等人流量上来后,再慢慢回收成本,实现赢利。

在招投标阶段,吕先生特别在意先租者有“优先续租权”这一条。2010年5月27日,泉三高速公司出具的《关于达埔服务区AB餐厅超市招标文件》,就永春县达埔新汇龙餐厅投资人答问中,明确承诺“待承包期结束,中标人可以享受优先续约权”,且对“优先续约权”没有设置前提条件。吕先生觉得,这体现了泉州高速公司对达埔服务区餐饮店铺出租的培育期默认和前期投资者风险的客观认识,他相信,只要自己到时提出继续续租,就可以享受优先政策。就是凭着这颗“定心丸”,以吕先生牵头为主的20多位股东决定在这里投资经营餐厅。

经过投标,吕先生与泉州高速公司签订了五年的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双向车道的达埔服务区里各设一家汇龙餐厅并配套开设超市。

在装修餐厅时,吕先生是参照十年的使用标准来设计的,他在超市和餐厅的装修以及设备购置方面投入不少钱。闽南网记者在现场看到,餐饮桌椅配套高档,光包厢就有好几间,且装修考究,显然不是冲着短期经营去的。吕先生称,为了这“优先续约权”,他在达埔服务区已经投入380多万元了。吕先生称,到了去年12月31日,首轮租赁期满,吕先生承包的餐厅和超市还处在负盈利状态,连成本都还没有回收。

签合同时“动手脚”

租方质疑“有悖诚信”

签了合同后,因为公司事务繁忙,吕先生经常将餐饮和超市的生意委托给其他股东经营。随着泉三高速通车后车流量的逐年增加,经过几年的经营,餐饮和超市的生意逐渐走向稳定。到了去年,生意渐渐有了赢利,但离回收前期投资成本还有很大空缺。吕先生等股东盘算着续租后如何在未来5年回收成本并挣钱。

去年11月,泉州高速公司启动第二轮招标。吕先生原本信心满满。正当他着手准备投标时,却被告知自己被泉州高速公司莫名拉入黑名单。这意味着,吕先生不仅无法续租,即使参加第二轮竞标,也无法中标。“招标事先设置了条件,报名时系统被锁定,根本无法提交报价。”吕先生说,尝试了多种方法,仍无法争取到续租权。

而且,吕先生还被告知,合同约定“优先续约权”有前置条件,吕先生因拖欠租金和管理不善等原因违反了“前置条件”,因此被拉入高速公司内部的“黑名单”。

12月28日,泉州高速公司给吕先生下发《关于达埔服务区餐饮和超市经营承包合同到期清场的通知》,要求吕先生自1月1日起停止营业,并在1月7日前完成所有清场工作。

不能续租还被要求清场?前期的投资可怎么办?这可愁坏了吕先生。1月3日,吕先生的餐厅和超市仍在正常运行。泉州高速公司派人到现场采取断水断电的强制措施。8日上午,闽南网记者来到达埔服务区,发现服务区的店铺漆黑一片。一餐厅服务员说,断水断电的情况存在好几天了,超市的收银台用不了,餐厅没水也没办法做饭。

感觉这样处理不公的吕先生等股东到泉州高速公司理论和讨说法。对吕先生的质疑,泉州高速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做了回应。他表示,考虑到吕先生是服务区的首个承包商,公司确实以书面的形式答复吕先生“待承包期结束,中标人可以享受优先续约权”。但他向闽南网记者解释说,“优先续约权”的使用有相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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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承包期满,无任何违约行为且甲方未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继续对外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在吕先生承包的五年期间,餐厅和超市出现了不少问题。一是不按时缴纳承包经营费、水电费等,二是管理不善。”陈先生说,合同上写明租金按半年缴交,承租方则不准时地按季度缴纳,且每次金额不一,时多时少。泉州高速公司每季度都要下发催款通知,最长曾拖欠几个月,这已属违法合同约定的行为。而且截止1月8日,吕先生还拖欠泉州高速公司20多万的租金。

2015年泉州高速下发的《催款通知书》上均有双方签名

在吕先生委托律师出具的律师函中,对“优先续约权”一事提出,泉州高速公司在书面答复时没有设置前提条件,在签合同时设置了前提条件,有悖诚信。就拖欠租金一事,吕先生回应,因为钱都砸在餐厅和超市,有时会碰上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我们还有30多万元的押金在泉州高速公司那,想着合同期满还要结算,因此就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把最后一笔租金交齐。”而且,延迟支付租金,承租人有向泉州高速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对泉州高速公司就拖欠租金的问题出具复函,泉州高速公司对承租人的复函没有提出异议,应认为泉州高速公司以实际行为同意承租人的复函,不能就此把承租人拉入内部系统的“黑名单”。

“书面报告本身是不成立的,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在履约期间,均按时缴交承包管理费用,且应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文明路段达标考评。”陈先生称,达埔服务区店铺租金是国有资产,打书面报告属于不合理行为,谁也无法作主回复承租方的复函。一切都应按照合同,依法履行合约。而且在吕先生承租期间,餐厅被多次卫生通报要求整改情况,经营管理不善。

对此,吕先生提出异议,泉州高速公司也存在管理问题,严重违反《经营合同》的规定:“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服务区经营或授权第三方在乙方合同规定经营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对此,承租方于2015年5月6日致函泉州高速公司,但后者至今没能解决该服务区内加油站、加水站经营超市商品及小商小贩随意入内摆摊设点的问题,从而影响承租方的经营,由此遭受的损失须由泉州高速公司承担。

“合同约定是在达埔服务区范围内,加油站、加水站的经营已经跟服务区没有关系了。”陈先生表示,黄沙加水站服务区是当时省里有关方面定下来的,两地相距有23公里。因该段高速路是30公里长的长下坡,货车刹车时容易轮胎发热,导致事故多发,是全省重点事故整治路段。加水站便专门给货车提供休息加水服务,私家车和客车均不能使用。而且,目前黄沙加水站服务区经营的超市商品已经关闭,仅是短暂运营。

若不让续租

应补偿50%损失

除了“优先续约权”,在清场时间的商榷上,双方也产生了分歧。12月28日,泉州高速公司通知吕先生要从1月1日停止营业,1月7日完成清场工作。陈先生说,他们从1月1日起,连发三张通知,重申停止营业和清场等事项。

接到通知后,吕先生很不满。“28日才发通知给我们,要求1月7日完成清场,前后才10天时间。两个服务区一千多平方米,想清场谈何容易。”吕先生说清场时间太短,自己还没想好店面的设备、货存等应该如何处理。

“11月招标时,已经明确他不可能中标,且12月底合同期就满了。吕先生自己也应该知道,一旦合同期满就丧失店铺所有权,就要清场了。”高速公司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提前通知,给吕先生十天时间,已经足够。除了下发通知,泉州高速公司还采取了断水断电的强制措施。

然而,这一强制措施也令吕先生很不满。“水电都给我断了,我生意做不了,也没办法清场。这么大的服务区,不是说搬就搬的。”

去年11月,泉州高速公司委托泉州产权交易中心完成了达埔服务区承包经营权竞标的工作。如今,租赁期满,新承包商等待入驻,而泉州高速公司与吕先生的矛盾仍僵持不下。

吕先生等股东代表提出,餐饮和超市是按使用10年的标准设计装修的,投入巨大,目前生意还没回本,不愿意就此结束经营,泉州高速公司不可以在市场趋好的时候,把承租方一脚踢开,这有悖公平。如果明确不让续租,参照装修一次房子一般能使用10年以上的常识,投资人要求泉州高速公司补偿投资人投入费用的50%作为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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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12日讯 “吃不起,一个盒饭三四十;喝不起,买瓶水要5块起!”最近,一则吐槽动车上盒饭贵的帖子,被泉州网友狂转。帖子除吐槽外,还透露一个很少人知道的事:动车上有15元盒饭!

为求证这件事,海都记者也是蛮拼的,昨日特地搭了两趟动车,往返泉州、厦门之间,想尝一尝这15元盒饭的滋味。

有蒸饺,也有红烧狮子头套餐,味道挺好的。虽然每次叫餐,乘务员都率先推荐三四十元价位的盒饭,但是记者用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终于吃上了这顿物美价廉的15元高铁套餐。

另外,铁路客服告诉海都记者,根据《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的规定,2元预包装饮用水和15元盒饭,在高铁上不断供。报纸前的厝边们,以后乘动车要懂得点餐哦!

15元一份的红烧狮子头饭

40元一份的牛肉饭

【记者体验】

15元套餐味道挺好 乘务员不主动提及

昨日下午4时15分许,海都两名记者在泉州高铁火车站出发,搭乘D3213次动车前往厦门。上车后,记者询问是否有盒饭,乘务员推荐了40元(加蔬菜汤)和53元(加排骨汤)价位的套餐。乘务员称,不加汤单点盒饭的价格是35元一份。

“15元的盒饭有吗?”记者问。

“当天的没有,前几天生产的,你要吗?”乘务员回答。

记者询问,是否有15元盒饭不断供的规定,乘务员给出的解释是,当天的卖完了,“有非当天生产的15元盒饭,也不算断供。”乘务员说,不知为什么,这两天来问15元套餐的乘客较多。

记者注意到,在餐台的右侧,贴着一张价目表,写着套餐价格有每份15元、25元、30元、35元、45元。

昨日下午5时20分许,记者搭动车由厦门返回泉州,在车上再次询问是否有15元盒饭,这回,乘务员终于点头。称有蒸饺,也有饭。记者随机点了一份15元的红烧狮子头和一份40元的红烧牛肉。

红烧狮子头盒饭里有一个卤蛋大的狮子头、一份海带丝、一份酸菜、一份花生黄豆,味道还不错。红烧牛肉套餐料稍好一些,有一份牛肉、一个卤蛋、一份红烧肉炒笋、一小份菌菇。

【乘客声音】

多数人嫌动车盒饭贵,不知有15元套餐

动车上,海都记者随机采访了20多名的乘客,多数人认为动车上盒饭太贵,只有十分之一乘客知道有15元盒饭一事。

在厦门北站,海都记者在出站口见到马先生一家3口。他告诉记者,他们是从南京来到厦门。昨天中午12点多,餐车第二次推到他们面前时,他喊住了乘务员。盒饭只有牛肉(53元/份)和猪肉(48元/份)两种。马先生点了一份猪肉套餐。

“餐拿到时,才发现汤上标价18元”,马先生的妻子说,乘务员在销售盒饭时,把汤价也算在内,是捆绑销售,如果有提前告知,她可以选择买两份饭,不要汤。

同样是从南京来厦门的何先生,为了节省,也点了一份48元套餐,一家三口分着吃。

大部分乘客说,会自带零食上车,也有一小部分乘客说,出门就是花钱的,偶尔买一次贵的也可以接受,动车上的套餐卖贵一点也是正常的,只要不要太离谱了就行。

【部门回应】

文件确有规定,15元盒饭需不断供

2014年8月,中国青年报曾进行过一项调查,在参与调查的225830人中,有93.6%的受访者认为高铁、动车上的盒饭“太贵”,80.3%的受访者坐高铁、动车即使赶上用餐时间也不买盒饭吃。

昨日下午,铁路客服12306的服务人员向海都记者确认,高铁、动车上确实必须提供15元盒饭。如有15元盒饭断供情况,12306将督促列车整改。

根据《铁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规范》相应条款规定,“供应品种多样,有高、中、低不同价位的预包装饮用水、盒饭等旅行饮食品,2元预包装饮用水和15元盒饭不断供”。

但海都记者体验过程中,每次向乘务员询问是否有盒饭时,乘务员都没有主动提及列车供应15元盒饭一事,而是介绍价位在30元以上的不同套餐。只有记者主动追问,乘务员才提及此事。

【网友声音】

@Bella-90:每次都是四五十元的饭啊,感觉味道还行吧,至少咽得下去!也没听列车员说有15元的!

@真州花郎:多带几桶方便面,将就下算了。网友这么一扒,估计15元的盒饭愈发难吃了。

@脸蛋好似红苹果:一直都能买到十五元的盒饭,只是铁路部门没有宣传,很多人现在还不知道。

@柳子辈就一个柳:我那天坐车,听到乘务员叫卖15元的快餐,只是我不想吃。(海都见习记者 黄晓蓉 海都记者 林莉莉 文/图)

永春“虎来了”再度被证伪,海都记者整理大数据

15年虎影迷踪 无人得见真容

闽南网1月14日讯 15年来,老虎在泉州“现身”消息,至今有报道可查就有10条之多,但经专家辨认后,这些“虎踪”要么被扯到云豹、金猫等动物身上,要么被扯到人为猎捕的行为上。几乎年年都在喊“虎来了”,但老虎到底在哪?

黄文彬拿着卷尺测量脚印的宽度

“老虎”脚印和巨声吼啸

专家判断“老虎依旧没来”

昨日,在66岁的永春县达埔镇村民黄文彬指引下,海都记者在天岩山上见到几个奇怪的脚印。

这是一段新修不久、曲折陡峭的水泥山路,位于距离永春镇区近7公里的半山腰上。黄文彬说,“那就是我发现脚印的地方,现在都被车给破坏了。”本月9日下午5时许,义务到天岩山上的白鹳寺监工的他,走小路下山时看到了这些脚印。

因平日对动物有所研究,他觉得这些呈梅花状的“脚印”像极了老虎的爪子。“我们这有个说法,叫‘粽子头,梅花脚’,说的是大型猫科动物。”黄文彬说,因此他才怀疑有老虎出没。之后,他将“脚印”拍下来,还拿来卷尺,测算其中两个脚印的大小:大的脚印长12cm,4个小脚趾直径从2.5cm到4cm不等;小脚印长9cm,4个小脚趾直径从2cm到3.5cm不等。

黄文彬说,上世纪60年代末,村民曾在天岩山上捕获过一只老虎,老虎的同伴在附近山林咆哮哀号,久久不愿离去。天岩山曾有老虎的历史,让黄文彬怀疑,这梅花足迹就是老虎所留。

负责看护白鹳寺的范清辉夫妇,已经在山上生活了两三年。他们回忆说,自去年7月以来,他们会时不时听到山上的密林传来震山响的吼声,起初还以为是山獐的叫声,范清辉还想上山去探个究竟,妻子担心丈夫的安全,阻止了他。

采访时,海都记者巧遇在附近放羊的潘先生。潘先生说,去年9月份的时候,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他的3只羊和1只狗失踪了。此外,范清辉听闻,金星村的一位村民,不久前曾在山里丢了一只牛,怀疑遭到大型猫科动物的猎杀。

达埔镇林业站林站长认为,单从脚印判断,不足以证明是老虎,他们已经将黄文彬所说反映至永春县林业局。

“老虎事件”也引起了泉州市林业局动保站的关注。但经过工作人员仔细辨认了“虎印”后,认为极有可能是狼狗等大型犬类动物的脚印。据工作人员分析,老虎等猫科动物的爪子一般会收到足部的肉垫里,只有在捕猎时才会伸出利爪,因此在行走时留下的脚印中,应该看不到爪印,并且猫科动物的足垫较大。黄文彬老人拍摄的脚印图中,脚印的足垫不大,脚趾前端明显,不符合猫科动物的特征。

十五年的“虎来了” 不是豹子就是金猫

记者搜罗了泉州自2001年至今,以“虎来了”为题材的10篇报道。

10篇报道中有7起事件中提及梅花脚印,且脚印均在7厘米到10厘米之间,多出现在深山老林里,但也不少出现在离民居不远的竹林、菜地、牛羊圈旁、养猪场里。5起中出现了村民家中牛羊猪失踪、被咬的现象。

但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有3人称目击到了“老虎”,其中还有一人被咬伤。据目击者描述,这些老虎很“迷你”:长约1米,高有30多厘米,身上有斑纹,跃起有四五米高,跟猪的大小相仿。

后通过动物专家辨认,8起中的“老虎”被怀疑为云豹、豹猫、金猫或是豺等犬科动物,另一起牛羊受损的被推测为偷猎行为,一起人员被咬伤的,经确认是被云豹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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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月15日讯 昨天,海峡都市报和千里之外的北京青年报,撞了一次“同题新闻”,主人公的名字都叫杨祖映!不要怀疑,真的是同一个人!

杨祖映出现在海都报昨日A14版,是永春鹏源街一群街坊关爱、捐助的“饿晕男子”;而在昨日的北青报A15版,他是辗转全国多地装晕的“晕倒哥”……

杨祖映12日在永春鹏源街“晕倒”(读者供图)

如果你也在搜索引擎上用关键字“杨祖映+晕倒”试过一遍,相信你的内心一定和小编一样崩溃!

2008年9月18日,杨祖映晕倒在河南邓州;2010年2月23日,他晕倒在湖南郴州;2011年2月28日,他晕倒在浙江杭州;2012年7月24日,他晕倒在台州,获得300多元资助;2013年5月29日,他晕倒在石家庄街头,被资助了300元路费……

昨晚看到杨祖映在永春鹏源街“晕倒”受捐助的新闻后,泉州市民小陈马上认出他,并致电海都热线通95060,“11号中午,他也在泉州市区闽南茶都二楼晕倒,桥段和他12号在永春晕倒基本如出一辙。”

根据市民最新报料,“晕倒哥”杨祖映昨天出现在漳州市区。若有他的最新消息,欢迎致电95060告诉我们,也希望市民不要上当受骗。

“很伤心,但该帮还是会帮”

“我看了你们报道的《永春鹏源街的街坊 好样的》,文中饿晕的男子杨祖映在其他城市也使用这个骗人的手段,博取他人的爱心。”昨天,泉州市民李先生@海峡都市报大泉州,希望海都记者帮忙反馈,防止其他读者被骗。

“妖秀(闽南语“可恶”)啊,我们大家都看他那么可怜,才伸手帮他。如果真是骗人的,这人的演技也太高了,不仅我们没有发现,连警察和医务人员都给骗了,实在是太可恶了。”昨天上午,永春鹏源街的郑阿姨特意联系海都记者,希望能收藏一份报纸当纪念,得知男子竟然是著名的“晕倒哥”,很是伤心。

“最不喜欢这种欺骗人民群众感情的。但虽说被骗了,下次碰到类似情况,还是会帮。要是都不帮,万一真有人晕倒,可怎么办?”郑阿姨的女儿陈燕香说,昨天上午,朋友就跟她说了这个事,害她一整天都没啥心情上班。她外出旅游时,也经常受到陌生人的帮助,所以既然选择了帮忙,就没有考虑被骗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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